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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需具備那些資格才可申請桃園市政府或本區急難救助金(馬上關懷)?

  • 發布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1.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
2.戶內人口遭遇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
3.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失蹤、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
4.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致生活陷於困境。
5.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
6.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新屋區公所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