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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課-未領得使用執照之既有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

  • 發布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請申請人檢具下列資料向新屋區公所工務課申請:
1.申請書
2.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
3.切結書
4.房屋稅籍證明(各地方稅務局可申請)
5.申請人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正本)及身分證影本
6. 土地之登記簿謄本(地號全部)
7. 土地之地籍圖謄本
8.建築物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