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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老年年金給付要如何申請,以及向哪個單位申請?

  • 發布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一、申請資格: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或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者,於年滿65歲時,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自符合條件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止。二、給付金額: 1.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依下列方式擇優計給: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4049元 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按上述A式計給:(1)有欠繳保險費逾10年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2)發生保險事故前1年(64歲至65歲)期間,有保險費未繳納情形。(3)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榮民就養給付)。(4)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指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及軍人保險退伍給付)。惟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年金制度實施前請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或國民年金法施行後15年內,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未達15年者,不在此限。但領取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者,僅能以上述B式計給。三、檢附資料: 1.申請書(逕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站www.bli.gov下載或至新屋區公所社會課索取),並於申請書上填妥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通訊地址以及匯入帳戶(金融機構帳戶或郵局帳戶請選擇一項勾填,勾選金融機構帳戶者必須是國內的帳戶),並且簽名或蓋章,所檢附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簿封面影本應可清晰辨識,以免無法入帳。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面及背面影本,以及要入帳的存簿封面(要有戶名及帳號)影本(建議入帳銀行: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台北富邦、兆豐銀行、台灣企銀、華南銀行、第一銀行、彰化銀行、高雄銀行、玉山銀行、台新銀行、郵局)。四、受理單位:以掛號郵寄;地址:10056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42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