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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身心障礙手冊(證明)遺失應如何辦理?

  • 發布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攜帶當事人之身分證、印章及一吋彩色照片2張,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函轉市府),或可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3樓身心障礙福利科辦理(現場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