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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客家普及著作出版補助作業要點

  • 發布單位:人文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一、補助對象︰大專校院及經合法登記之出版事業機構、學術團體、社會團體或設籍中華民國具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二、補助項目:
1.圖書。
2.連續性出版品(含全國性刊物與地區性刊物)。
3.有聲及影像出版品。
4.網際網路出版品。

三、其他補助申請要件、流程等請詳閱附件作業要點,歡迎民眾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