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減緩新屋區市民活動中心開放租借使用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新屋區各市民活動中心為配合國家新冠肺炎疫情管制需要,自109年3月23日至5月31日止停止租借使用,目前因應疫情減緩,市長宣布自109年6月1日起開放租借。
租借相關資料請參考:
新屋區公所網站首頁-生活便民資訊-下載專區-民眾常用檔案下載-
109.7.2桃園市新屋區公所市市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申請、使用須知及收費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