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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密保護法適用範圍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國家機密保護法適用範圍

國家機密保護法適用於全體國民。雖然國家機密之核定、變更、銷毀、收發、傳遞、使用、持有、保管、複製及移交,原則上係由中央與地方各級機關、附屬機關及依法令或受委託辦理公務的民間團體或個人為之。但因國家機密攸關國家安全或利益,故有必要建立嚴格的保護制度,對依法定程序核定為國家機密的事項,積極採取管制措施,限制得接近使用之人員,嚴防洩密。故一般國民如有刺探、蒐集、毀棄、損壞或隱匿國家機密之行為,仍應依本法相關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