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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所轄場館116年申請展覽,自115年7月1日(星期三)至7月31日(星期五)開放申請

  • 發布單位:人文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1.展覽申請書表請自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官方網站https://www.afmc.gov.tw/Download?o=3(首頁→下載專區→展覽申請)下載。

2.如有申請相關問題,請洽詢03-3170511分機8302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