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期間為公告起十天(114年 3月 28日起至 4月 14日止),週一到週五早上8 點~下午 5 點(不含六日及假日),逾期不受理。2.本次受理洋香瓜,餘不受理。3.每筆土地申請面積應達 0.01 公頃以上,受害率達 20%以上。
1.受理期間為公告起十天(114年 3月 28日起至 4月 14日止),週一到週五早上8 點~下午 5 點(不含六日及假日),逾期不受理。
2.本次受理洋香瓜,餘不受理。
3.每筆土地申請面積應達 0.01 公頃以上,受害率達 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