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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簡章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 限實施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暨本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    旨揭鑑定相關訊息摘錄如下(詳如鑑定簡章):

(一)    申請資格(申請者須同時符合下列3項條件):

1、    設籍本市(有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至少1人共同設籍)。

2、    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民國108年9月2日至109年 9月1日出生)。

3、    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 國小一年級兒童相當,經家長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二)    鑑定說明會、報名及鑑定期程:

1、    鑑定說明會:114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

2、    初審及初選報名:114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下午3時。

3、    初選鑑定:114年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

4、    複選報名:114年3月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

5、    複選鑑定:114年3月15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

(三)    辦理地點:龍安國小(桃園市蘆竹區文中路一段35號)。

三、    旨揭鑑定簡章包含申請推薦表、特殊試場服務需求申請表、給學齡前幼兒家長的一封信及提早入學Q&A;相關資料亦可至本府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下載參閱。

四、    本案鑑定涉及資賦優異兒童受教權益。

五、    如對本案鑑定有所疑問,請洽承辦學校(龍安國小)輔導室 (03-3922797 分機6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