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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促進青年社會參與補助作業要點」,業經市府於108年3月12日以府青公字第1080054427號令修正發布。

  • 發布單位:人文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桃園市政府促進青年社會參與補助作業要點」,業經市府於108年3月12日以府青公字第1080054427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