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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穩定產銷,請勿超量 放養吳郭魚或集中上市,並於申請期限內完成放養登記申請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一、吳郭魚產量價受國際市場影響,應合理且有規劃性放養,並調節出貨,請放養前先評估產銷概況,可運用「養殖漁業放養查詢平台」避免超量集中放養,影響產銷。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再次重申,依據前揭措施第貳條第6項第3款,未來倘有產銷失衡之虞,對於未取得放養登記之業者,政府將降低相關補助或收購標準,或不核發產地證明。
三、有關配合「107年度吳郭魚生產目標及相關輔導措施」辦理放養登記,因申請期限將屆(107年9月31日止),請漁民應於期限內儘速辦理放養登記,另請尚未繳交7、8月放養登記彙整表之單位儘速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