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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椿象生態與防治摺頁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為因應本(107)年荔枝椿象可能發生之疫情,請貴單位加強輔導農民掌握荔枝椿象越冬後防治時機及方法,並配合辦理相關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12月29日防檢三字第1061489140號函辦理。

二、檢附荔枝椿象防治曆供參(如附件),請貴單位加強輔導農友視實際氣候狀況及作物生育期循防治曆方式進行防治,建議重要荔枝及龍眼產區於花期前,邀集果農、蜂農及農藥業者辦理作物病蟲害防治技術講習,加強對農民宣導授粉昆蟲對農業之重要性及使用農藥須考量其對蜜蜂之毒性。

三、請各重要荔枝及龍眼產區農會於噴藥前一週通知台灣養蜂協會,俾提醒仍在園區內之蜂農移出蜂箱。

四、荔枝椿象除在龍眼及荔枝果園危害外,亦常於雜樹林、公園、路邊或庭院中之無患子、臺灣欒樹及龍眼樹上出沒,惟上述地點較少實施防治措施易成為孳生源。爰請各單位務必確實加強管理及防治,並向轄區民眾宣導修剪樹枝時需注意防範,也勿因一時好奇而抓捕該蟲,避免遭到該蟲防禦性臭腺汁液灼傷。

五、防治方法請參閱防檢局網站(網址:https://www.baphiq.gov.tw/view.php?catid=16622),建議各項防治措施互相搭配,將可提升防治效果。有關天敵昆蟲平腹小蜂生產技術,業由苗栗區農業改良場完成技術轉移予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及必麥農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另國立臺灣大學昆蟲學系許如君教授亦有提供生產平腹小蜂。本局已協調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生物防治分場及國立臺灣大學昆蟲學系許如君教授協助有關生物防治技術及輔導,請各單位視實際需求狀況,逕與之洽詢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