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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2期作休耕申報作業日程表乙份,惠請轉知農友準時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請查照。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一、辦理時間:107年1月4日至107年2月2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整,下午1時30分至4時整,請攜帶申請人印章、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近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有效期限內租約等前往指定地點辦理。
二、補辦日期:107年1月22日至107年2月2日止至本公所農經課辦理,逾期概不受理。
三、另對於交換、集中耕作或代(託)耕等實際耕作區為非申 請人所有,請附上耕作協議書、分管協議書或分管位置圖等文件(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