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檔案應用申請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 下午1時至5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二、檔案應用場所: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秘書室檔案閱覽區 地址: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路265號1樓 三、檔案應用諮詢電話: 03-4772111分機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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